南平市商务局关于范贤才等两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1-09 00:00 来源:
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各企事业单位: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规定,范贤才、陈巧梅同志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,经研究决定:
范贤才同志任南平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,任职时间从2015年11月起计算;
陈巧梅同志任南平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,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起计算。
南平市商务局
2017年1月9日
发布时间:2017-01-09 00:0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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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南平市商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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