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南平市商务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境外展会及中央中小开其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南商务〔2023〕49号)规定及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,按照相关程序,经我局邀请第三方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审核,现对2023年度第四批境外展会和中央中小开其他项目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3月26日—4月1日
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截止日前联系市商务局。逾期未报视同无异议。
南平市商务局机关党委:陈柳凤 0599-8853059
南平市商务局外经贸科:张金旺 0599-8816053
电子邮箱:npsswjwjm@swj.np.gov.cn
南平市商务局
2024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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